35.阅读下列材料,根据要求完成教学设计
特殊的保护 特殊的爱
凡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代表着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然而,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都不成熟,没有经济实力,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党和国家对我们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无限关怀,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保护我们设置了四道防线。这种特殊的保护,体现的是一种深深的情、浓浓的爱。
家庭是我们成长的摇篮。我们的性格、道徳品质、理想情操的形成,都与家庭环境、家庭教育有很大关系。
家庭保护,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的职责和抚养的义务,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这能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学校保护,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未成年人有很长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学校的教职工对未成年人的培养教育负有重大的责任。学校保护涉及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发展、人身权利的维护、生命安全的保障等方面。
社会保护,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社会保护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的保护等方面。
司法保护,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例如:设立少年法庭、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尊重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其合法权益,做好刑满释放未成年人的安置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