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专题训练五(5)

本试卷为《政治理论》专题训练
第五部分合同法
专刷题五合同的履行
考查的知识点主要包括:合同的履行概述;合同的履行原则;合同履行的规则;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
* 1.乙方自2014年起多次从甲方购买“创佳牌”液晶电视机。2018年,乙方与甲方签订购买液晶电视机的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视”两字。当时正值液晶电视机热销,供不应求,故甲方以普通电视机交货。则甲方违反了()
* 2.在合同履行阶段,当事人要承担相互照顾和协助的义务,其依据是()
* 3.按照合同的协作履行原则()
* 4.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称为()
* 5.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2018年1月8日交货,乙在交货后1周内付款,交货期届满前,甲发现乙有转移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依法可行使()
* 6.甲公司和某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该银行在放款前经过调查核实后,确认甲公司由于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决定中止贷款。该银行的行为属于()
* 7.甲、乙两公司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前将200台彩电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于收货后1周内将全部货款40万元交给甲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8.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乙公司的货物运到后,经甲公司验收后付款。后来乙公司的货物准时运到,甲公司经验收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甲公司应()
* 9.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甲公司2018年5月10日交货,乙公司2018年5月15日付款。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货,而乙公司因濒临破产于2018年5月11日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10.依照我国民事法律规范,交付货物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双方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履行地为()
* 11.甲公司总部所在地为武汉,其分公司所在地为郑州,乙公司所在地为上海。两家公司在北京签订买卖协议,约定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设备,由乙公司负责将设备运送到甲公司的分公司所在地,并负责安装调试。但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设备的价款,且双方未达成补充协议,那么()
* 12.当事人就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如果是给付货币,履行地点应当是()
* 13.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明确约定的不动产买卖中,履行的地点是()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每小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符合题目要求,未选、错选、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 1.甲厂向乙厂购买一批货物,合同中对于付款地点和交货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发生争议,依照《民法总则》的规定() 【多选题】
* 2.当事人双方对债的履行地点没有约定的,可采取的补救方式有() 【多选题】
* 3.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在8月30日向乙公司交付一批货物。8月中旬,甲公司把货物运送到乙公司。此时,乙公司有权() 【多选题】
* 4.甲向乙订购一批货物,但合同中未就货物质量作规定,则() 【多选题】
* 5.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2019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19年10月31日。2019年9月底,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可以() 【多选题】
三、名词解释题(每小题3分)
1.合同的履行
2.合同的全面履行
3.同时履行抗辩权
4.后履行抗辩权
5.不安履行抗辩权
6.全面履行原则
7.协作履行原则
四、简述题(每小题7分)
1.简述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和发生条件。
2.简述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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